宁德中院“内鬼”干预司法制造冤假错案受害人喊冤不止

2024-04-17

黄艳祖籍福建宁德霞浦县,黄艳因在霞浦购买房产,不慎掉进由“闺蜜”和商品房销售掮客以及房地产开发商精心编织的骗局之中,150万元购房款打了水漂。黄艳诉至法院,一审胜诉,开发商老板便找在宁德中院担任副院长的哥哥帮忙,这名副院长涉嫌直接指示民事庭庭长张x用过问此案,该庭长为讨好副院长,亲自操刀担任主审法官,二审阶段,黄艳虽有理有据,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但却输了官司,不仅如此,开发商为侵吞黄艳的购房款,不惜勾结宁德中院涉事法官将黄艳强行拽入其它民事诉讼当中,搞连环虚假诉讼,一诉好几年,虽然最终判决和黄艳无关,但十年过去了,开发商要卖给黄艳的房子还是没有兑付,合同约定的商品房被开发商卖给他人。黄艳被开发商和涉事法官设计的连环案件折腾的身心俱疲,抑郁成疾,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黄艳曾经到霞浦县公安局报案,民警说鉴于法院正在审理此案,公安机关暂时无法立案。黄艳前后经历近十起诉讼讨不到公道后,向反腐败法治传媒国媒网反映情况,希望国媒网调查曝光腐败事件,国媒网权益法律研究院组织专家学者研究了黄艳的案件,并派出反腐败专家学者和媒体人员到福建宁德霞浦县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向宁德市中级法院反映情况,宁德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当面接收了来自黄艳的信访材料并听取国媒网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见。

 

霞浦县城有个住宅小区叫东泰华府,东泰华府由福建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国媒网工作人员一行到达东泰华府小区采访,发现东泰华府售楼处早已人去楼空,东泰公司法人代表已经换成他人,但陈寿荣仍是这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媒网工作人员尝试联系陈寿荣以失败告终,据居民反映,东泰公司曾经有过辉煌历史,当年在开发东泰华府项目时,同时在上海经营钢材业务,因为钢材降价,导致严重亏损,造成资金链断裂,东泰华府也出现问题,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债台高筑,业主到售楼部泼油漆,抗议东泰公司违约,东泰公司开始拆东墙补西墙,拖欠钱款和工人工资,被告上法庭,案件诉讼不断,曾一度传出陈寿荣跑路躲了起来。

 

涉案楼盘东泰华府


回忆往事,黄艳潸然泪下。黄艳一直在山西经商,2016年6月初,黄艳回到自己的家乡福建霞浦,黄艳想在家乡买房,黄艳在选房期间遇到了儿时一起玩大的的“闺蜜”刘x芳,闲聊当中,刘x芳了解到黄艳想在霞浦买房的信息,刘x芳很快就把黄艳想购房的信息透漏给了“东泰华府”商品房销售掮客游x儿(因假酒案被判刑入狱,现刑满释放),2016年7月6日,刘x芳邀请黄艳到自己开的茶店喝茶,黄艳进门看到桌旁坐着一个女人,刘x芳介绍这个女人叫游x儿,刘x芳说游x儿和福建东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陈寿荣关系特别好,可以买到便宜房子,黄艳说自己已经在别的楼盘看好房子,但架不住刘x芳和游x儿的游说,黄艳便跟着她们去看房。三人来到“东泰华府”售楼部,游x儿忙里忙外,为黄艳介绍房产情况,刘x芳也在帮腔,黄艳被当时的房价所吸引,基于对闺蜜刘x芳的信任,决定就买东泰华府的房子。

 

2016年7月8日,游x儿和刘x芳陪同黄艳到东泰华府办理购房手续,黄艳在签订购买合同后,工作人员要求黄艳在一张《东泰华府》认购审批单上签字按手印,工作人员特意交代黄艳,其它地方空格,老板来填写内容,黄艳不知内情,就只在这张表格上签了姓名按了手印,工作人员便拿走了这张空表,正是这张审批单成了黄艳的噩梦,黄艳做梦也没想到开发商背着她在审批表的空白处填写了“抵押借款”字样,对于开发商的小动作,黄艳一直被蒙在鼓里。


审批单


通过协商,东泰地产将东泰华府楼盘的2505号和1703号商品房卖给黄艳,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黄艳依据合同约定,支付东泰公司150万元房款,东泰公司出具收款收据,此后黄艳一直在等开发商办理网签手续。一段时间过去了不见东泰公司联系黄艳,黄艳就主动联系售楼部服务人员,服务员推说老板在出差,其实那个时候陈寿荣已经躲起来了,霞浦县城都在传说陈寿荣跑路,黄艳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就向霞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泰公司交付房产,一审霞浦法院判决黄艳胜诉,黄艳申请查封东泰公司1801和1703号商品房,查封时间长达4年之久(因开发商将2505号房一房二卖给了其他人,故原本卖给黄艳的房屋调成1801号)。

霞浦法院判决书


东泰公司不服霞浦法院一审判决,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宁德中院根据东泰公司诉请裁定发回重审,东泰公司上诉理由成了黄艳支付东泰公司的150万元不是购房款,而是借给东泰公司的借款。霞浦法院接到宁德中院裁定,重新开庭,但仍然认为黄艳的购房合同有效,付款凭证在案,东泰公司向黄艳借款证据不足,不能证明黄艳付的购房款是借款,坚持维持原判,东泰公司老板陈寿荣便去找在宁德中院任副院长的哥哥想办法。


受害人黄艳有一段与游x儿通话7分46秒的录音,在6分40-50秒处,游x儿清楚道出“陈寿荣的哥哥以前是宁德法院的副院长”。


接下来,不该发生的故事发生了。据知情人士透露,宁德市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x用到霞浦法院调研,与审理本案的法官谈话,引导该法官审理思路,没想到主审法官“一根筋”,坚持实事求是,以证据为中心,支持黄艳,张x用大发雷霆,破口大骂主审法官死脑筋,霞浦法院法官迫于压力,只好按张庭长的意见办,霞浦法院(2021)闽0921民初1541号判决书判黄艳败诉。这份判决书认定黄艳向开发商支付的房款不是购房款,是借款,借款依据竟然是来自监狱服刑的游x儿的“口供”,纵然如此,法官和对方律师询问游x儿的笔录与事实大相径庭,但法官居然采信了这个"孤证"。黄艳说游x儿出狱后,黄艳找到游x儿并质问游x儿为什么昧着良心做伪证,游x儿说她没有做伪证,可以调取档案以证清白。黄艳说,法院展示的游x儿在监狱的口供“驴唇不对马嘴”,黄艳明明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是150万元,而游x儿却故意说成是120万元。开发商说曾经通过游x儿给黄艳打过利息,法官据此调取了黄艳与游绍儿的银行汇款流水,发现游x儿与黄艳有不少经济往来。黄艳解释说她与游x儿因为购房认识后开始来往,游x儿搞了一个“民族品牌网”,特意拉黄艳投资入股分红,黄艳投了“民族品牌网”,游x儿起初给黄艳打过分红款,后因“民族品牌网”涉嫌诈骗引发纠纷而倒闭。黄艳与游x儿交往过程中,游x儿还曾委托黄艳为其购买山西汾酒和黄小米,银行汇款往来频繁,但霞浦法院再审法官只摘取黄艳与游x儿银行往来账目中的几笔汇款,就主观认定是游x儿代陈寿荣给黄艳打过借款利息,主观认定开发商委托游x儿付给黄艳借款利息的操作,是想证明黄艳支付的购房款就是借款。黄艳认为法官预设审判立场,断章取义,把不完整的银行流水做为证据,包庇开发商,黄艳据理力争,法官拒不听黄艳辩解,还拒绝接收黄艳提供的新的证据,枉法裁判,明火执仗。

 

本案焦点为黄艳支付给开发商的150万元资金到底是购房款还是借款。黄艳购房签有购房合同,有银行付款凭证,开发商收款收据在手,足以证明黄艳就是购房行为,而东泰公司说黄艳不是购房,而是借款给东泰公司,证据就是一张除了黄艳自己的签名之外,其余内容都是开发商填写的《东泰华府》认购审批表,一审法院对此证据不予采纳,理由显而易见,购房合同才能说明问题,但二审法院却采纳了由东泰公司自己填写的购房审批单这样的证据,还给这个证据冠以“阴阳合同”的“罪名”,意思是说黄艳和开发商签订的是阴阳合同,按二审法院的意思,所谓阴合同就是黄艳把钱借给了开发商,所谓阳合同就是黄艳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霞浦法院重审和宁德中院二审却忽视了一个问题,黄艳购房之前选的是其它楼盘,是在闺蜜刘x芳和游x儿的游说下,黄艳才鬼使神差的来到东泰华府,在此之前,黄艳压根就不认识东泰公司老板陈寿荣,非亲非故,为什么要借款给东泰公司?

 

世间事,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黄艳现在明白了,问题首先出在自己闺蜜和掮客身上,黄艳回乡买房只告诉了自己的闺蜜刘x芳,而且刘x芳知道黄艳在其它楼盘选房的事实,刻意邀请黄艳到刘x芳的茶店喝茶,借机推出游x儿,然后二人以能买到便宜房子为幌子,引诱黄艳到东泰公司购房,很显然黄艳是掉进了他人精心设计的骗局里。

 

为了把黄艳借款给东泰公司这个“事实”坐实,游x儿变相给黄艳银行卡里打钱,企图造成支付借款利息的假象,但被黄艳识破,黄艳发现端倪后果断将这些钱及时退还给游x儿。

 

黄艳说,开发商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来自与东泰华府售楼部经理陈柏霖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截屏信息,该信息的头像是黄艳的头像,“微信记录里有个借条图片是陈寿荣给黄艳打的借条,陈寿荣向黄艳借款150万,落款时间竟为2016年7月8号”,而黄艳交付房款的银行转账时间却是2016年7月11号,也就是说,借款人在没有收到出借人钱款条件下就给出借人打了借条?而且还把借条和银行转账两个图片放在一起进行拍照,难道是生怕别人看不穿其中自相矛盾吗?庭审当中,黄艳直指这个“微信记录”纯属造假,法院随即向腾讯公司发去司法协查函,腾讯公司回复:微信记录信息存储于手机终端,系统并不保留。一句话,微信运营商无法提供东泰公司向法院提供的“微信记录”内容真实性证明,而黄艳手机根本就没有此类信息,黄艳多次申请陈柏霖出庭质证,法官不予采纳,黄艳带着律师去找陈柏霖质证,东泰公司却说陈柏霖已辞职。


陈寿荣的条子、银行转账凭证、腾讯公司回函


黄艳曾到霞浦法院质问法官王x稳为什么枉法裁判?王法官说是上头压他,他也没办法,黄艳又去质问时任民庭庭长张x用,为什么执法枉法?张X用一言不发。

宁德中院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行为是违纪违法行为,黄艳追问张x用是哪个副院长指使其干预司法,张x用拒不相告,而且还说你可以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