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2024-03-13 “独生子女一旦离世,其父母在年老后往往面临较多养老方面的困难。针对这种现实情况,要进一步解决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养老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政协副主席杜明燕表示,亟待全社会共同关注并伸出援助之手,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度过祥和、温馨的晚年,给他们带来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安全感。

随着年龄增长、生理机能退化,养老、医疗、生活照护、精神慰藉等,成为许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面临的生活难题。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多方面的帮扶政策,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优先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集中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水平不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集中入住养老机构在很多大中城市还是面临着床位不足、家庭负担成本偏高、监护人缺位等诸多问题。”在调研中,杜明燕了解到,一方面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公立养老机构的床位日趋紧张,很难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虽然数量较多,但其高昂的收费标准,让很多经济拮据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望而却步。

“各地养老补助主要包括养老机构补助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例如,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入住养老机构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在杜明燕看来,这一标准补助对象覆盖面窄、补贴标准单一且金额较低,而且经济补偿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痛苦,更多来自精神上的孤独感,以及对无人赡养的担忧和焦虑。”

面对这一群体,杜明燕感到非常忧虑,在呼吁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救助金比例的同时,她建议建立健全对这一群体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常态化提供志愿者结对、心理咨询等服务,“让他们从心理上得到慰藉,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带着“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一个都不能少”的希望,她期待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支持这些家庭异地入住养老机构,包括建立跨地区合作机制、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与优惠政策、建设全国性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探索异地结算机制、推动专业监护人制度等,开展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怀活动,如定期探访、心理疏导等,让这些家庭的老人得以舒适安稳地度过晚年生活。